欧亚经济联盟对华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
2022年4月1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2/321/AD18R3号公告,依据2022年3月31日第5号令,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,审查是否需要调整现行反倾销税。涉案产品适用于货车、公共汽车、无轨电车、自卸车、拖车和半挂车车轴,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4011201000和4011209000项下的产品。
欧亚经济联盟成立于2015年,又称欧亚经济委员会 ,成员国包括俄罗斯、哈萨克斯坦、白俄罗斯、吉尔吉斯斯坦和亚美尼亚,五国均是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重要合作伙伴 。联盟的目标是在2025年前实现联盟内部商品、服务、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,并推行协调一致的经济政策 。
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25日内进行应诉登记、45日内提交听证会申请、60日内提交案件评述意见及证据材料。2014年9月1日,欧亚经济委员会对原产自中国的载重轮胎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
2015年12月18日,015年11月17日第154号决议,欧亚经济委员会开始对华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,税率为14.79%~35.35%。2021年7月2日,依据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2021年6月29日第84号公告,欧亚经济联盟维持中国载重轮胎的反倾销税不变,有效期至2026年6月28日。希望涉案企业积极准备应诉,最大程度争取较好的税率政策。
上一篇:赛轮轮胎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
下一篇:美国最新轮胎进口数据